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清分结算中心
系统升级完善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日 期:2017年7月28日
招标编号:0703-1740CIC5Y067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升级完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分别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升级完善工程初步设计。
2.招标范围及要求:
(1)工程建设内容:基于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清分结算中心系统进行建设,完成现有中心系统的升级完善,并根据业务需求新建收费数据汇聚管理、业务数据分析、运营监控与预警、发票服务支撑等应用功能,为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与管理提供统一的基础数据和监管系统,提高全国ETC中心系统的服务能力、建设机房及配套设施。
(2)招标范围:编制本系统工程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图纸、概预算、技术要求等;配合招标方设计报批审查,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配合设计和配合服务(含施工现场)等,后续服务时间至本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止。
(3)初步设计周期
a.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等。
b.后续现场服务: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前。本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总周期为28个月。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70.21万元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为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
4.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8日,每天8:30至11:00和13:30至16:30 (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在招标代理处获取进一步的信息、查阅、购买上述项目各标段的《招标文件》。选择现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前往招标代理处1层标书室现场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选择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填写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并将报名时所需资料、电汇底单与填好的购买申请表发送邮件至我司。我司将在接到上述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寄出文件。我司和招标人不承担文件邮寄过程中的丢失和文件晚到的责任。如需邮购的,另加邮费50元。发票在开标时领取。我司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08768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9:3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逾期递交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9.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11.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12. 发布招标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cniitc.com.cn)网上发布。
13.招标人信息:
名称: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 系 人: 贺先生
电 话:010-65299331
14.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1室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姓名:刘女士、耿先生
邮箱: liuchunjie@cniitc.genertec.com.cn
电话: 010-63348961、63348626
传真: 010-6337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