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升级完善工程之海南接入工程海底光缆环评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升级完善工程之海南接入工程 已获立项批复,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底光缆环评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海南省。
2.2 项目规模:
本工程是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的延续和补充,是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升级完善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联网总体建设方案要求,本工程重点建设琼州海峡海底光缆工程。
2.3 招标范围:环境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获得批复(包含但不限于:报告的编制、评审、聘请专家等)。
2.4 计划工期: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升级完善工程之海南接入工程海底光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包含环评报告书成果(含图册)及简本;2017年8月31日前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会。
3.投标人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海洋工程类别甲级资质和农林水利类别甲级资质。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工本费 2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 3 日内寄出。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人民币(采用电汇或保函形式提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30日9时之前,投标地点为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
7.1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
7.2 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后身1号
联系人:杨女士
传 真:010-65293312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4室
邮政编码:100055
电 话:010-63348912/63348984
传 真:010-63373645
联 系 人:孙斌、祁映雪
电子信箱: sunbin@gtc.genertec.com.cn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银行帐号:1100 6023 9018 0023 43611
日期: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