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征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3-1641CIC1N007
日 期:2016年2月4日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征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包:数字证书RA系统升级及证书服务项目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1.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2.本次项目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
3.本次招标内容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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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征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第一包:VOCs排污收费(试点)征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第二包:数字证书RA系统升级及证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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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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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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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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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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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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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集中式网上申报。
2.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系统。
第二包:
1.RA系统升级改造。
2.软证书自助申请模块开发。
3.证书综合管理系统开发。
4.电子签章系统及数字签名系统开发。
5.征收系统集成及证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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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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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交付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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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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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218.5
第二包: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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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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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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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包进行投标。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家(即原厂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7)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在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标书室)前台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若需邮寄,加附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2月29日上午9:30时前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7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兹定于2016年2月29日上午9:3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7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8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洪雁、邓兆冬
电 话:010-63348412、63348617
传 真:010-63373644
收款单位: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帐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采购人单位: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联 系 人:朱铭
电 话:010-6655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