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中电电气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发布本招标公告,征集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工程简介
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一期30MWp地面电站项目项目位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呼和马场内,属于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本期装机容量为30MW,占地面积约为1380亩,地势平坦,施工条件较好。
本工程拟安装38120块单片功率255Wp、34840块单片功率260Wp、42360块单片功率265Wp的光伏组件,整个光伏发电系统划分为30个装机约为1MWp的子方阵,每子方阵配置2台500kW逆变器及1台10kV升压变压器,系统所发电量经升压汇集后由一回66kV架空线路接入当地电网。
二、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中电电气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0MWp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含四通一平)、施工招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
供货时间:于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陆续供货。
三、资金来源:由中电电气(乌兰浩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四、招标方式和原则
4.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认证体系、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4、要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甲级及以上。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11月17日~11月24日9:00至17:00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发售,金额:1000元人民币。
2、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09:30,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定于2015年12月9日10:00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1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5、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8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张宇、朱小兵
电 话:010-63348905、63348974
传 真:010-6337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