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江苏海事局镇江船山矿和润州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80米及60米钢质趸船建造及相关服务
招标编号:0703-1540CIC4H019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以下简称“镇江海事局”)计划使用一笔政府资金用于建造80米、60米钢质趸船各1艘(项目批复文号:交规划函【2014】887号)。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镇江海事局委托,就1艘80米和1艘60米钢质趸船建造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如下: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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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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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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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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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钢质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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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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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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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钢质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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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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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A、B(包)中的一个包或参与两个包的投标。两个包要求分别编制整套标书,并进行装订和密封。投标人需编制单船报价汇总表及分项报价表,进行投标。货物为80米钢质趸船(长80m×宽15m×深2.5m)1艘和60米钢质趸船(长60m×宽11m×深2.2m)各一艘。
实施地点:
A包:镇江海事局润州监管救助基站(江苏镇江市镇扬汽渡下游2.4公里);
B包:镇江海事局船山矿监管救助基站(江苏镇江扬中市东兴港)。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A包:人民币1100万元;B包:人民币600万元。
如你公司/厂对本招标感兴趣,可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并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生产厂商,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你们可从2015年6月24日起致电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咨询有关投标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要求的造船厂/企业,造船厂/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业主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最近2年(2013-2014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反应其银行资信情况的银行资信证明。招标人不接受无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的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建造60米及以上船舶),提供近3年(2012-2014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表,同时提供有关外部证据(合同复印件)以证实。招标人不接受无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的投标。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购买标书联系人:孙斌,电话:010-63348912。
户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5. 所有投标应于2015年7月14日当天上午9:00时之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兹定于2015年7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长江路8号镇江海事局
邮 编:212000
联 系 人:李全威
电 话:0511-85306138
传 真:0511-85306138
电子邮件:2362131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4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孙斌
电 话:010-63348912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sunbin@gtc.genertec.com.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