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利用亚行贷款环境改善二期项目
日期:2012年02月20日
招标编号:0703-1120CIC5Y201
贷款名称和贷款号:内蒙古自治区利用亚行贷款环境改善二期项目(贷款号:2658-PRC)
合同名称和合同号:
锅炉、风机、除尘脱硫、泵和水处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号:ZLT-EP-01)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4月06日上午10:00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从亚洲开发银行(ADB)申请到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内蒙古自治区利用亚行贷款环境改善二期项目项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部分贷款用于锅炉、风机、除尘脱硫、泵和水处理设备采购合同段下的合理支付。所有来自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格成员国(或地区)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采购代理)受齐齐哈尔市兴达投资集团扎赉特旗兴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业主)的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列货物的供货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如下:
锅炉、风机、除尘脱硫、泵和水处理设备
3、 本次招标将采用亚行单阶段、单信封的采购程序进行,所有合格的亚行成员国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 感兴趣的投标人只有满足以下关键的资格要求才能参与本次投标:
(1)投标人(独家投标人或联营体综合)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独家投标人或联营体综合)最近3年(2008、2009,2010)的平均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5、 本次招标将采用亚行单阶段、单信封的采购程序进行,所有合格的亚行成员国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可从业主/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得更详细的资料,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6、 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申请,自2012年02月20日至2012年04月06日每天9:00时至11:30,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英文版每合同售价3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如需邮寄服务,每合同段另交邮寄费100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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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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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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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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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牛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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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3348605, 63348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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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337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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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niuhao@cniitc.genert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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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有投标人应在2012年04月0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送交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上述地址(具体开标会议室请参照当日会场指示牌);每份投标书均应提交一份金额不少于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与投标书一并于。迟到的标书将不予受理。开标仪式随后进行。
8、 投标人应当承担与投标书编制和投标书递交相关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买方/采购代理均不对此费用负责。
在评审过程中,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采用亚行的国内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