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数码相机采购项目、电脑设备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二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12

一、数码相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03-1141CIC3W009

1.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统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以下统称“采购人”)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电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011026-2)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兹邀请投标人就下列服务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采购内容:台式电脑100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

4.合格投标人和服务的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单位;

(3) 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商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型号产品唯一授权书。同时,其制造商不能再以该投标型号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

(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电脑设备采购项目一

招标编号:0703-1141CIC3W009

1.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统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以下统称“采购人”)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电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1026-1)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兹邀请投标人就下列服务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采购内容:台式电脑76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本次招标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此次货物分为1个包,同一包的投标方案只能有1个,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1万元。

4.合格投标人和服务的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单位;

(3) 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商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型号产品唯一授权书。同时,其制造商不能再以该投标型号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

(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电脑设备采购项目二

招标编号:0703-1141CIC3W005

1.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统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以下统称“采购人”)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电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011026-2)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兹邀请投标人就下列服务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采购内容:台式电脑100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

4.合格投标人和服务的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单位;

(3) 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商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型号产品唯一授权书。同时,其制造商不能再以该投标型号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

(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10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在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真实填写项目《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同时递交下列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大厅东南侧标书室        

联系电话:010-63348281/1381183214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应于2011年11月2日上午9:30前将所有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一起密封递交到通用技术大厦319会议室。届时将公开唱标。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庄立林       联系电话:010-63348952         传真:010-63373650

开户行: 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 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