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张家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设计项目B包(招标编号:0703-1140CIC4G105)进行招标,并计划利用国家下达的一笔资金用于该项目下的支付。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张家港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和技术规格书,以上设计为溢油设备部分。作为编制单位牵头协作单位编写相关文本。
2、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溢油应急卸载、围控、回收、清除、储运转运、监视监测和配套设备等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规格书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右岸老沙海事趸船码头下游15米处
设计取费基数(工程费用部分):约2100万元
3、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周期不超过30天,技术规格书编制周期不超过60天。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提出的时间为准。
4、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4.2具有水运行业或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3近三年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相应技术职称,近三年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5、如对本项目感兴趣,可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并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购买人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联系人:杜庆
7、所有的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随同投标文件,投标人并须附有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20,000.00)。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兹定于2011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指定的开标现场(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海事局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中路128号
邮 编:215633
联 系 人:樊哲华
电 话:0512-82509232
传 真:0512-58311695
电子邮件:fanzhehua@tom.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戴玥、陆悟深
电 话:010-63348940、84242973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daiyue@gtc.genertec.com.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