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联合大学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件的规定,对“财务实验室建设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该项目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招标编号:0703-1141CIC1N047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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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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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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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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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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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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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实验室建设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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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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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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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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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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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实验室建设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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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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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有关规定;
2) 主要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
3) 主要设备售后服务原厂承诺。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8月 24 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北京时间)。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售标室,
任举(电话:63348218)。
5.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贵方。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1年 9月14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25号房地置业大厦19层会议室二(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7.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20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人,将被废标。
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所有。
招标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2室
邮 编:100055
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帐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电 话:010-63348909 63348917
联系人:贾英伟 姜永泉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2010年8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