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事故调查统计分析系统(招标编号:0703-1140CIC4G026)进行招标,并计划利用国家下达的一笔资金用于该项目下的支付。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事故调查统计分析系统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事故统计与分析系统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全国水上交通事故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和交换,建立部海事局、直属局和分支局三级纵向贯通、互为一体的事故数据库,共同构成具有统一性、唯一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全国水上交通事故信息要素数据库,实现对事故信息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达到快速、灵活查询,综合、智能统计分析的目标。
建立全国统一的海事信息要素数据库,对发生的各类水上交通事故按照所要求的各项指标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尽可能得出事故发生的规律,并且帮助事故调查官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就发生的事故原因进行归类统计,图表输出;系统也具备用户事故相关法律法规检索查阅、海事调查官管理、事故电子档案管理等的功能。
数据库应具有开放型,在对事故进行录入的基础上,允许对统计方式、统计指标、事故原因库、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官信息等进行编辑。
本系统要考虑兼容性,兼顾到因系统的使用而额外增加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尽可能的少,体现网络和软件的便捷性。
系统使用了权限和日志管理,更好地明确了每一个人的工作职责,对于操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进行了详细的跟踪和记录,为海事部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保证。
2、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在2012年10月前完成全部功能的上线运行,投标方应参考技术规格书【2.2建设方针】章节相关内容拟定各阶段的详细工作进度,合理安排以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3、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通信信息网络或者软件企业资质证书。
3.4投标人熟悉海事业务且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经验和资历,拥有从事类似项目研发的企事业单位。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投标人的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投标人的资质一经查实,如有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且不再退送投标资料和投标保证金。
4、如对本项目感兴趣,可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并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1年6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联系人:杜庆
6、所有的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辽宁省大连市)。随同投标文件,投标人并须附有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50,000.00)。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兹定于2011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指定的开标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邮 编:116001
联 系 人:林晟
电 话:0411-82623531
传 真:0411-82623531
电子邮件:linsheng@lnmsa.gov.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戴玥
电 话:010-63348940、84242975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daiyue@gtc.genertec.com.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