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件的规定,对“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送血救护车购置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该项目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招标编号:0703-1141CIC1N031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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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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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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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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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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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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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血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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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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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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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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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有关规定;
2) 主要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
3) 主要设备售后服务原厂承诺。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8) 投标公司具有经营所购商品的资格。
9) 投标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
10)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按时年审,合法有效。
11) 必须是汽车改装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
12)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
13) 所提供的救护车必须具有国家汽车目录公告,及北京市环保公告。
(招标时出具公告)。
14)不接受联合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 5 18 日起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北京时间)。月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标书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贵方。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1年 6 月 9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319 会议室。(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7.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所有。
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帐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电 话:010-63348917
联系人:姜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