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旅顺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29

 辽宁海事局旅顺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 项目已经上级批准,项目年度建设资金计划已经落实,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对 辽宁海事局旅顺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监理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监理单位承担上述工程的监理。

1、招标编号:0703-1140CIC4G043

2、工程地点: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羊头洼港区。

3、建设内容:水工建筑物、场区回填及陆域建筑施工。具体内容为顺岸码头163.8,斜坡式护岸38.6,斜坡加直立式护岸36,场区回填1.35万立方米,陆域建筑物3624平方米及场区配套工程。

4、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费用约3000万元。

5、建设工期:18个月。

6、监理范围:全部建设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对合同、工程信息的有效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为甲方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使工程项目的建设顺利进行和目标实现。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成立,在中国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公司或企业。

8.2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具有甲级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同时必须具备建筑施工乙级监理资质;

8.3守信誉,重合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良好的组织管理和较高的工程监理能力,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良好。

8.4 监理人员要求: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水工建筑施工监理人员均具有水运监理人员岗位证书,陆域建筑施工监理人员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应为注册的水运及建筑监理工程师且具有8年以上水运及建筑工程经验(监理、设计、施工),无在建项目。项目总监至少参加过两个类似本工程规模的监理工作服务,且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本工程规模的工程总监。

8.5 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

9、工程质量标准

9.1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国家及港口与航道工程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杜绝质量重大事故的发生。

9.2本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港口与航道工程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应达到交通部港口与航道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100%。

9.3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合格标准,同时达到《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221-98  2004年局部修订)的优良工程标准。

9.4符合国家相关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0、凡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监理单位可于20114282011518起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楼标书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公司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图纸请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单位将酌情收取图纸押金)。

购买标书联系人:杜庆,电话:010-63348281

户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51810 00 分,地点为指定的开标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

邮编:116001

联系人:刘若雪

联系电话:0411-82623999

传真:0411-82625459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

邮编:100055

联系人:戴玥、陆悟深

电话:010-63348940/826384242975

传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daiyue@g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