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下简称JBIC)获得(或在适当时运用“已申请”)
一笔官方发展援助贷款,总额为50.73亿日元,以供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项目之用,并将贷款(如适
用,为贷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合同的费用。JBIC官方发展援助贷款的拨款将在各个方面受贷款协议条款
的制约,包括拨款程序及JBIC官方发展援助贷款采购指南的制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外,任何人
不应获得JBIC官方发展援助贷款协议中的任何权利,或提出贷款额的要求。工程费用的其余部分,内
蒙古财经学院将采取适当的融资措施。
2、JBIC 要求,投标者,承包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借款人名称],根据JBIC官方发展援助贷
款和其他日本官方发展援助贷款合同的要求,在合同采购和履约期间,应遵守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遵
循这一原则,JBIC将:拒绝授予合同的建议,如果被推荐投标人已确定为在该合同竟争中犯有贿赂或欺
诈等行为;在任何时候,如果JBIC确认承包商在竟争或实施另一个以JBIC 官方发展援助贷款融资的合同
或其它日本官方发展援助贷款融资的合同时,有贿赂或欺诈行为,JBIC即决定该承包商在一段时期内为不
合格承包商,不授予JBIC官方发展援助贷款的合同。
3. 内蒙古财经学院(业主)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投标,实施并完成内蒙古财经学院图书馆工程。
4.投标人可以向业主办公室 (内蒙古财经学院新建办 电话:0471- 3661428 3661187
传真:0471-3660106 )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5.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最低资质要求:
施工企业须具备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含壹级);
近5年内每年工程施工量至少2亿元人民币,并获得过2个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
在过去5年作为主承包商做过至少3个类似工程;
投标人拥有相应的主要施工设备;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具有在类似项目中至少五年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格。
6. 报名时间为:2006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为上述办公室。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A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 企业资质证书; D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证书; E 营业执照;
F 安全生产许可证 ;G企业法人代表证; H 税务登记证; I工程业绩(注明时间 )到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资质初审。下午3:00通过初审的投标申请人到上述办公室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图纸另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所有投标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函为按招标文件格式
要求由省级以上商业银行出具,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的保函。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截止日前汇到内蒙古财经
学院指定帐户(开户行:农行青城支行帐号:05-490101040002597 )。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收据应在递交
投标文件时提供,投标书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立即当众开标,凡愿意参加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8.预定授标日期为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