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政府委托,中仪国际招标公司现邀请有资格的投资人参加大名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竞争。
一、项目概况:
大名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近期(2008年)2.0万m3/d,远期(2010年)3.0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大名县建设局将与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项目公司以BOT方式建设、运营和移交大名县污水处理厂(不包括所有厂区外管网),建设规模为2.0万m3/d。未来如需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司将优先负责建设并优先获得特许经营权。
项目公司将负责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并将中水出售给大名县生物质能发电厂作为其工业用水水源,项目公司应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大名县生物质能发电厂所需中水。大名县政府将协调项目公司同生物质能发电厂签署中水出售协议。
大名县污水处理厂总占地60.75亩,由大名县人民政府一次性征用所需土地,以无偿划拨的形式给项目公司使用。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投资人可在建设方案中自行对工艺进行优化,但方案应易于未来工程的扩建,工艺技术先进,节省占地,运行稳定,运行成本低,环保节能等。
二、投资人主要资格条件:
- 1) 投资人应为单个依法律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或公司法人或组成的联合体;
- 2) 投资人应具有在中国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业绩;
- 3) 若组成投资人联合体,则其全部成员均要满足第1)条的要求,且联合体成员数至多不超过二家。
三、购买招商文件
招商文件于2006年11月10日至12月21日发售,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可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1506A房间购买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RMB3,000),售后不退。
四、递交应答文件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12月22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所有应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楚地标明“大名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应答文件”字样。
应答文件递交份数: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一份。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将拒收并原封退还在规定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应答文件。
五、本次招商实质性内容以发售的招商文件为依据。
六、本公告由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政府和中仪国际招标公司负责解释。
有意向的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招商代理人: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徐东升 宋巍 薛涛
电话: 010-63348959 63348966 63348958
传真: 010-6337365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10房间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政府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