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供应中心电子汽车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02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供应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利用财政拨款采购80、100、120吨级电子汽车衡。招标人计划将该笔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中合同项下电子汽车衡采购、安装及相关基础施工的款项。招标人委托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对下列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采购。

  • 1. 招标编号:0703-0740CIC2I065
  • 2.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招标货物名称: 第1包:80吨级电子汽车衡15台

(其中12台不含基础施工,但需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预埋件)

第2包:100吨级电子汽车衡 22台(含基础施工)

第3包:120吨级电子汽车衡16台(含基础施工)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
  • 交货地点:各地海关(详见第三章中的“设备安装地点”表)

投标人至少对以上三包其中任何一包进行完整的投标,任何一包不得拆开投标。

  • 3. 购买标书时间:2007年112日起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 4.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邮购另加50元邮费)
  • 5. 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不低于投标总金额2%(百分之二)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07年11月2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
  •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7年11月2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 6. 购买标书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6A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薛岩、赵明、刘贝

电话:86-10-63348933、63348930, 63348980 传真:86-10-6337364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帐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 7. 投标和开标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