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江海事17米玻璃钢巡航救助船购置项目己由交通运输部 以交规划发〔2009〕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江海事局 ,建设资金全部来自国拨资金 ,招标人为 长江海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设备采购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17米玻璃钢巡航救助船8艘。交船期9个月;
本艇为单底、单甲板、双机、双舵、双桨、柴油机驱动螺旋浆推进的滑行船船型,主船体和上层建筑均采用玻璃钢增强塑料。总长~18m,型宽~3.6m,型深~1.5m,吃水~0.72m,排水量~18.13T,航速≧41公里/小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单位的投标。
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所有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厂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对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申请人。
(2)投标人需提供2007年2008年两年经有资质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投标人2007、2008年的年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300万人民币;(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投标人应提交建造同类玻璃钢艇生产技术资质证明。
(5)投标人近3年内建造过同类型或质量、船舶技术指标、参数优于同类型的玻璃钢艇,且使用情况良好。
(6)投标人近2年每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人民币以上。
(7)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8)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 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09 年7月10日至7月17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附后)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代理公司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 年7月20日12时,申请人应于2009 年7月20日12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长江海事局(湖北武汉解放大道1525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海事局
地 址:湖北武汉解放大道1525号
联系人:熊寅
电 话:027-82765386
传 真:027-82765382
电子邮件:xiongyin202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室
邮 编:100055
联系人:戴玥、陆悟深
电 话:010-63348940、63348263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daiyue@gtc.genertec.com.cn
luwushen@gtc.genertec.com.cn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