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事局工作船码头已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关于山东海事局成山头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海计建[2008]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荣成市龙须岛镇渔业公司南堆石防波堤内侧。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码头水工部分施工,包括由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码头水工部分施工图显示的全部工程。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山东海事局成山头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在已建码头基础上向西延伸40.7m,改造原120m码头,码头总长为161m,可停靠3000吨巡逻船或60m级、45m级工作船。同时拆除码头后方已有防波堤(土坝)的上部结构,修建挡浪墙,建设配套道路、水电设施等初步设计内容。
2.4 建设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一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27日至2009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楼标书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900 元(包含图纸),售后不退。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3 购买标书联系人:任举
电话:010-63348310
户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2月17日10 时00 分,地点在开标前一周内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事局
地 址:山东威海海滨南路2号
邮政编号:264200
联 系 人:苗鹏
电 话:0631-5190352
传 真:0631-5190371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戴月、陆悟深
电 话:010-84242973/010-63348263
传 真:010-63373645
电 子 邮 件:luwushen@gtc.genertec.com.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