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年12月14日
招标编号:0703-0940CIC4G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计划采购二艘福州海事50米趸船,并计划使用一笔国家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面向国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满足强制性资格要求的造船企业,造船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并且该投标人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业主机构和招标机构。
1.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委托,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上述货物均为50米钢质工作趸船,设计主尺度为 50 × 10× 2米(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所有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09年12月14日至2009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505房间或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5号福州海事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需加收50元快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1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购买标书联系人:任举
电话:010-63348310
户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3.所有投标书应于2010年1月12日北京时间10:00时之前递交到福州海事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5号)。随同投标文件,须附有人民币捌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4.兹定于2010年1月12日北京时间10:00时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房间
电话:010-63348940/63348263
传真:010-63373645
邮编:100055
联系人:戴玥、陆悟深、夏骏
电子信箱:daiyue@cniitc.genertec.com.cn
luwushen@gtc.genertec.com.cn
xiajun@gtc.genertec.com.cn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5号
邮政编号:350015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9183985929
传 真:05918398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