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事16米玻璃钢海巡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04

招标编号:0703-1040CIC4G016

1、招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计划使用一笔政府资金用于建造一艘16玻璃钢海巡艇。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连云港海事局委托,就连云港海事16米玻璃钢海巡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16米玻璃钢海巡艇1艘。交船期4个月;

本艇为单体,单甲板全封闭船型,柴油机驱动,舷内外艉机推进,船体及甲板均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总长15.80m,水线长12.54m,型宽3.39m,型深2.08m,满载排水量12.75T,型吃水0.70m。主机在额定工况下航速大于等于50节。满载燃油,巡航航速时,续航力不小于250NM。

3、强制性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申请人。

(2)投标人需提供2008年2009年两年经有资质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投标人2008、2009年的年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300万人民币;(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投标人应提交建造同类玻璃钢艇生产技术资质证明。

(5)投标人近3年内建造过同类型或质量、船舶技术指标、参数优于同类型的玻璃钢艇,且使用情况良好。

(6)投标人近2年每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

(7)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所有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0年3月4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相应船舶建造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购买标书联系人:任举

电话:010-63348310

户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5、招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0年3月25日北京时间10:00时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该地址将在开标前五天书面通知到各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须附有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兹定于2010年3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业 主: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0号

邮 编:222042

联 系 人:夏桂中

电 话:0518-82231871

传 真:0518-82231875

招标代理: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室

邮 编:100055

传 真:010-63373645

联 系 人:戴玥、陆悟深

电 话:010-63348263

电子信箱:luwushen@gtc.genertec.com.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