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船员考试系统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计划对辽宁海事局船员考试系统扩建工程(招标编号:0703-1040CIC4G017)进行招标,并计划利用国家下达的一笔资金用于该项目下的支付。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辽宁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辽宁海事局船员考试系统扩建工程设备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全部合同设备的设计、供货、软件开发、技术协调、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

中标人作为辽宁海事局船员考试系统扩建工程总集成商负责集成本项目所涉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布线及配套设备,并负责组织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实施。中标人必须承担所投标设备和软件的供货、安装、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与服务、系统集成等工作,并对所提供的设备、软件及其所构成的系统总体质量负责。

2、建设内容

2.1 在原考试系统网络系统的基础上增设计算机考场,并配置一定数量的服务器、交换机、考试终端等设备,从而满足快速增长的考生的考试需求。

2.2 结合同期进行的海船船员计算机远程自主考试系统工程,配合部海事局完成考试系统软件的升级,为09年全面实现海船船员适任统考无纸化打下基础。(考试系统的开发及实施费用不纳入本次工程范畴,见《海船船员计算机远程自主考试系统工程建设方案》)

3、建设期

工程的建设期不超过5个月。

4、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成立,具备履行本工程建设的资质与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要求在500万元(含)及以上。

4.2 投标人至少具备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证(含)及以上,安防行业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其资质证书的证明文件。

4.3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获得其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的授权,即必须提交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对本项目出具的特别授权的证明文件(主要指服务器、考试终端、监控系统设备)。

4.4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船员考试系统的资历、经验、技术力量、财力物力保证及厂家产品授权保证,并具有相关质量认证文件。近四年内应承担过类似本工程规模的工程,并出具项目完成后买方使用良好的证明。

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5、如对本项目感兴趣,可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并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0年4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联系人:杜庆

7、所有的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5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辽宁省大连市)。随同投标文件,投标人并须附有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50,000.00)。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兹定于2010年5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指定的开标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邮 编:116001

联 系 人:尹庆

电 话:0411-82623531

传 真:0411-82623531

电子邮件:yinqing@lnmsa.gov.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陆悟深

电 话: 010-63348263、84242973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luwushen@gtc.genertec.com.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