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华能内蒙古武川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工程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服务
招标编号: 0703-1040CIC2A315
招标内容:
1、华能内蒙古武川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工程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服务工程,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合格投标人:
2.1 为履行本合同,参加投标的承包单位(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的单位。
2.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2.3.1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2.3.2 投标单位在风电领域的成功业绩。
2.3.4 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设总)和主要工作人员的情况。
2.3.5 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单位概况表。
2.3.6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范围:
4.1、李汉梁风电场一期项目二等水准联测(29公里),风机基础(33台,共计132个测点)2010年至2011年,每年观测二次。
4.2、提供相关沉降观测报告2份
5、招标文件的发售
标书领取: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室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伍佰元人民币(¥500.00)。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售后一律不退。
6、投标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9:30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投标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5千元)(电汇、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华能呼和浩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19号水利厅大楼1604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党永军、王立武、阳旭
传真:0471-5254930
电话:0471-5254932、0471-5254323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
联系人: 岳鹏、梁媛
电话: 010-63348939/8929
传真: 010-63373647
备注:我公司汇款账号请来电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