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服务器和电脑设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2010-07-13

招标编号:0703-1041CIC3Q071

1.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统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以下统称“采购人”)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服务器和电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FJCG2010006)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兹邀请投标人就下列服务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台/套)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服务器

150

合同签订后40天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

商用台式电脑1

1700

合同签订后40天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商用台式电脑2

500

3

商用台式电脑3

68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4

商用台式电脑4

214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5

商用便携式电脑

30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本次招标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此次货物分为5个包,投标人可5个包全投,也可以只投其中1个包。但同一包的投标方案只能有1个,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为第1包 人民币46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900万元;第3包人民币40.8万元;第4包人民币214万元;第5包人民币21万元。

4.合格投标人和服务的要求:

  •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单位;
  • (3) 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商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型号产品唯一授权书。同时,其制造商不能再以该投标型号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
  • (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 (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 (6)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7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在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第1包、第2包1000元人民币/包,第3包、第4包800元人民币/包,第5包为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 1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大厅东南侧标书室

联系电话:010-63348281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应于2010年8月2日上午9:30前将所有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一起密封递交到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届时将公开唱标。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庄立林 联系电话:010-63348976 传真:010-63373650

开户行: 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