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第1包骨干网建设包、第2包省网建设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09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委托就“金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第1包、第2包)”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0703-1041CIC1N043

二、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第1包——骨干网建设包

金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第2包——省网建设包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包号

项目

主要货物

相关服务

1

骨干网建设

路由器:骨干核心路由器6台,骨干接入路由器72台,A类省级路由器76台、B类省级路由器66台,合计220台;

交换机:骨干交换机6台,省级交换机142台,合计148台。

标准机柜:368套。

安装集成、网络迁移、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培训等,设备原厂服务5年。

2

省网建设

路由器:A类市级路由器364台,B类市级路由器460台,计划单列市路由器109台,区县级路由器4057台,分局级路由器1748台,合计6738台。

交换机:地市级交换机443台,计划单列市交换机99台,区县级交换机3688台、分局级交换机1748台,合计5978台。

标准机柜:886套。

安装集成、网络迁移、备份网络建设、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培训等,设备原厂服务5年。

四、分包及中标原则

(一)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分2个包,即第1包:骨干网建设包、第2包:省网建设包,其中第2包按照项目实施地域又划分为4个子包(2-1、2-2、2-3、2-4),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子包号

主要产品

建设单位

产品数量

1、骨干网建设包

1-1

RT1、RT2、RT3、RT4

SW1、SW2

CT

总局、南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江西、福建、厦门、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路由器:220台

交换机:148台

机 柜:368台

2、省网建设包

2-1

RT5、RT6、RT7A、RT7B、RT8

SW3、SW4A、SW4B、SW5

CT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

路由器:1690台

交换机:1494台

机 柜:248台

2-2

RT5、RT6、RT7A、RT7B、RT8

SW3、SW4A、SW4B、SW5

CT

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山东、青岛、河南

路由器:1836台

交换机:1636台

机 柜:216台

2-3

RT5、RT6、RT7A、RT7B、RT8

SW3、SW4A、SW4B、SW5

CT

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海南、贵州、云南

路由器:1824台

交换机:1646台

机 柜:208台

2-4

RT5、RT6、RT7A、RT7B、RT8

SW3、SW4A、SW4B、SW5

CT

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路由器:1388台

交换机:1202台

机 柜:214台

注:每一子包中所投路由器、交换机产品,必须是同一厂家的产品。

(二)中标原则

1、每个投标人在第1包、第2包共5个子包中,只允许一个子包中标,且在第1包和第2包各子包中,第1包中标为优先;

2、如果某个投标人在多个子包中综合评标得分均为最高分,则该投标人投标金额大的子包中标。其他各子包,按照各子包综合评标得分高低顺序替补原则,重新调整中标候选人;

3、经替补调整后,如果某个投标人同时成为多个子包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只能作为在各子包中综合评标得分排序最高的子包的中标人,若在各子包中综合评标得分排序一样,则该投标人投标金额大的子包中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设备原厂商或集成商均可投标。投标产品应为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产品。如集成商参与投标,则要求集成商必须具有原厂商授权书,且原厂商在同一个包中授权集成商不得超过2家;如原厂商参与投标,则原厂商在同一个包中最多只能再授权1家集成商同时参与投标。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如集成商投标,则应具有设备及软件产品原厂商授权书;

3、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5、第1包所投路由器产品应具有至少一个2005年(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系列产品在同1个全国性广域网组网项目(包括总部和至少10个省级节点)的国内成功案例。;

6、投标产品(路由器、交换机)必须具有国内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7、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8、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0年8_9_日至2010年8_1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周末休息日除外),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标书室)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质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只有递交资格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 年9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415 会议室。

招标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1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祁慧 姜永泉 贾英伟

电 话:010-63348904/17/09

传 真:010-63373644

收款单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帐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采购人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联 系 人: 郭路、王德香

电 话: 010-63967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