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年8月10日
招标编号: 0703-1050CIC2J002
项目名称:利用丹麦政府贷款佳木斯集中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女士们、先生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申请到一笔丹麦混合贷款用于佳木斯集中供热项目,该项目已得到DANIDA的批复,计划将该笔贷款用于项目项下合同的付款。
我们很高兴通知,您的公司已被选定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的潜在投标人已被邀请参加此次招标:
- 1、 ABB A/s
- 2、 SPX APV Danmark A/s
- 3、 贝娜塔国际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作为业主负责此次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签订商务合同以及合同执行。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相关的地址、电话、传真和邮件如下: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 A/1506 A室
联系人:梁炜,姜书
电话:+86 10 63348978/8992
传真:+86 10 63373647
邮箱:liangwei@cniitc.genertec.com.cn
jiangshu@cniitc.genertec.com.cn
本招标文件全套售价750美元或人民币5000元(包含增值税),该笔费用不可退还,若需邮购,应额外缴纳25美元或人民币200元的快件邮资。合格的投标人可在上述地址购买整套招标文件。
现在,我们邀请您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本须知中,以下条款应该注意:
(a)第2条投标人的合格性,规定的标准是:(1)已通过资格预审或将要进行资格后审,视情况而定(2),由丹麦公司作为总包商或者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丹麦承包商应作为联合体主办方。
(b)第3条是关于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c)第5条是关于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被允许。
(d)第6条是关于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于本条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条规定的地点。
时间:2010年10月26日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e)第7条是关于由投标人代表出席的开标仪式,开标仪式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上午10点5分开始。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010年10月26日
请确认您已在收到该邀请信的两个星期内拿到了整套招标文件,并告知我们是否会提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