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0年9月3日
招标编号:0703-1040CIC4F068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计划对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北京主站系统监控室大屏幕系统(招标编号:0703-1040CIC4F068)进行招标,属自筹资金。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北京主站系统监控室大屏幕系统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厂商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全部合同设备的设计、供货、技术协调、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
2、项目内容
2.1为了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北京主站运行维护监控的能力,满足北京主站运维监控指挥工作的需要,提高支付系统监控运行维护能力,便于观察、发现故障信息,及时预警,清算总中心计划建设北京主站系统监控室大屏幕系统。
2.2 投标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总集成,包括技术规格书以及未列入技术规格书的设备与材料的供货、施工和技术服务等,并对总体质量负责。
2.3 负责合同设备从生产地点到项目实施现场的包装、运输、保险,以及现场验货和保管、转运。
2.4 负责进行所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5 负责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6 供货及安装。交货时间:30日历天;安装工期:15日历天。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的主要产品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
3.4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指挥中心综合显示屏系统的资历、经验、技术力量、财力物力保证及厂家产品授权保证,并具有相关质量认证文件。近三年内(2007年~2009年)应承担过类似本工程规模的工程,并出具项目完成后买方使用良好的证明。
3.5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0年9月3日起(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至投标截止日期一个工作日前止,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发售室
联系人:杜庆
联系电话:010-63348281
5、所有的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9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之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随同投标文件,投标人并须附有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兹定于2010年9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在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中标人须向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中标方需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货物招标的费率计算出招标服务费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3)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韩宇冰、郭文伟
电 话:010-68401839、010-69666633-3225
传 真:010-6840166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夏骏、黄晓军
电 话:010-63348931、010-63349002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xiajun@gtc.genertec.com.cn、huangxiaojun@gtc.genertec.com.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