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马家堡车辆段5.5停车股道改扩建EPC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26

招标编号:0703-1040CIC4F103

  1. 1. 由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的北京地铁四号线马家堡车辆段5.5停车股道改扩建EPC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马家堡车辆段内,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该工程建设(包括设计、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以下简称“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2. 2. 本EPC工程的建设质量要求达到:土建和安装工程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设备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 “发包人要求”;提供资料达到竣工备案要求。
  3. 3. 本EPC工程的承包方式为提供设计、采购、建造全过程及其伴随服务,保证达到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工程总承包方式。
  4. 4. 本EPC工程于合同生效且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单后400天(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包括工程调试验收的时间。
  5. 5.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以得到必要的服务、劳动力、材料和设备来完成本EPC工程。
  6. 6.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各项资格要求:
      1. (1) 投标人必须是从事本EPC工程的设计方,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铁道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铁道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提交10年内(2001年-2010年)的轨道交通设计业绩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 (2) 投标人若不具备施工资质,需将施工按下列原则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①如施工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资质,则该企业可承揽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工程的施工;②如施工企业只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则该企业只能承揽本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土建工程部分的施工;如施工企业只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则该企业只能承揽本工程中的机电工程部分的施工;如施工企业只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则该企业只能承揽本工程中的轨道工程部分的施工。
      3. (3) 投标人应在近5年(2006年-2010年)内承担过1个或以上包括设计、施工、设备供货等工作的EPC工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不能作为EPC工程业绩);投标人应提交近10年(2001年-2010年)的EPC工程业绩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招标人保留针对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实例分别进行考察以确定其投标资格的权利;
      4. (4) 本EPC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有至少5年的项目管理经验,并至少担任过1个或以上EPC工程的项目经理;本EPC工程的设计经理应至少担任过1个或以上轨道交通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本EPC工程的施工经理须拥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且必须有至少5年的施工经理经验;
      5. (5) 2007-2009三年中年均营业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投标人还应递交银行资信证明书。
  7. 7.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 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26日至2010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6000 元,售后不退。
  9. 9.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须附有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迟交的投标将被拒绝。定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公开开标,投标人的代表应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地铁4号线车辆段

联系人:计淘、王超

联系电话:010-88641324/1346

传真:010-88641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号通用技术大厦16层

联系人:陆悟深、夏骏

电话:010-63348263/8931

传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luwushen@gtc.genertec.com.cn/xiajun@gtc.genert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