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新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12-21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实施河南省许昌新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招标代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处理与此有关的其它事务。欢迎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1. 1.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编号为0703-1040CIC4H099。
  2. 2. 项目简介和招标内容
  3. (1)北邓庄自来水厂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中标人特许经营权,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限合计为三十(30)年,如中标人需设立项目公司,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设立的项目公司承受中标人在该协议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4. (2)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南至许昌市主城区北外环及延长线,北至许昌县与长葛行政边界,东至市主城区东外环北延(忠武路),西至规划建设中的安信公路(新107国道)。
  5. (3)北邓庄自来水厂,首期设计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日,拟于2014年底之前建成;远期设计供水能力35万立方米/日。采用南水北调供水工程输水。中标人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将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项目水厂(即北邓庄自来水厂)厂区红线内的项目设施,特许经营期满后上述项目设施将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
  6. (4)本项目水厂正式开始商业运营之前,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按现有方式向用户供水。
  7. (5)中标人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应建立自来水销售和服务体系,向终端用户提供售水服务,并按照许昌市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直接向各类用户收取费用。
  8. (6)市政供水管道(规划道路红线内)由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并以租赁方式交由中标人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使用。在特许经营期内,中标人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应负责市政供水管道的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并按照其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向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缴纳市政供水管道租赁费。
  9. 3. 投标人资格主要条件:
  10. (1) 依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单个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2. (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13. (4) 境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境外企业不适用);截止2009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小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4. (5) 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公共供水的经验和相应业绩。
  15.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16. 5. 本项目于2010年12月3日至10日进行报名,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许昌市经二路行政服务大厅五楼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存档,原件核验后退还。
  17. 6. 招标文件于2010年12月13日至17日发售,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可到许昌市经二路行政服务大厅五楼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不包括特许经营协议),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RMB2000.00),售后不退;特许经营协议在招标代理人处另行获取。
  18. 7.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水网》发布。
  19. 8.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20. (1)招标人: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许昌市劳动路和华佗路交叉口凯帝大厦4楼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374-2169027

  1. (2)招标代理人: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10室

联系人:杨先生 闫先生

电话: 010-63348972/13811885600 63348902/15801081986

传真: 010-63373654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