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1-10

日期:201117

招标编号:0703-1040CIC1N077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委托,对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本次招标任务范围:承担“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包括: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采购,减排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开发以及系统部署、集成、培训和维护等工作。

1.2招标范围:具体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采购名称

数量与功能

交货与实施地点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采购(同一品牌)

桌面地理信息系统

33套(包含空间分析、3D分析、网络分析功能模块),用于提供空间数据的浏览、编辑、查询、制图输出以及空间分析等操作。

环境保护部、3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

服务式地理信息系统

33套,不限制访问用户数,用于提供减排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服务器端的运行支撑环境

环境保护部、3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

组件式地理信息系统

33套(包含空间分析、3D分析、网络分析功能模块),用于提供组件式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系统的运行环境

环境保护部、3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

减排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开发

l 基础地理数据规整和建库、环保专题空间数据、遥感影像和空间元数据的数据归整、质量检查以及规范化建库等,为平台提供空间数据支撑。

l 开发数据采集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资源管理、接口管理和管理控制台等子系统,实现空间数据管理、服务管理和接口管理等功能

l 开发WEB地图发布平台、三维空间专题信息展示平台、信息资源门户、手工绘图系统、空间数据交换等子系统和功能组件,为上层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空间数据服务、地图服务和地理信息系统功能服务。

系统集成工作

本次采购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安装部署

在环境保护部、3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两级安装、配置和调试本次采购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并完成与相关硬件平台、数据库等的集成、调试工作。

减排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的安装部署

在环境保护部、3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两级安装、配置和调试本项目开发的减排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并完成与相关硬件平台、数据库等的集成、调试工作。

平台与其他系统的集成

在环境保护部、3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完成减排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与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减排应用支撑平台、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以及3个新建系统(建设项目管理、环境统计业务和减排数据管理与综合分析系统)和6个已有系统(环境质量监测、排污申报管理、排污收费管理、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国控重点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污染源监测管理系统)中不少于2个系统的集成、配置和调试工作。

CA系统集成

在环境保护部、3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配合完成CA系统的集成工作,实现基于CA系统的用户统一管理和身份认证。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采购工作确定中标人后,由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与中标人签定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统招协议,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和3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根据各自情况,分别与中标人签定具体供货合同,软件的实际成交套数可能与招标文件注明的不一致,但总数不超过33套。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的减排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开发与系统集成工作确定中标人后,由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与中标人签订减排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开发与系统集成合同。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MM/CMMI三级(含三级)以上认证证书(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其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 若投标产品(设备)非投标人生产,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每个产品(设备)厂商最多只能授权3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产品(设备)厂商授权超过3家投标人,则投报该品牌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颁发的PMP(项目管理师)证书(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7) 投标人相关业绩要求如下:

l 投标人应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投标人应自2007年起独立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省部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l 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在投标人单位工作2年以上(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专职(不能为同一人),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标、签约、合同执行等所有工作(必须针对此项要求出具承诺函)。

(8) 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 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前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投标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在开标前、开标后均可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10)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披露其自身信息,一切相关的责任均应当由其独立承担。

(11)以下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l 为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提供系统总集成服务的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总集成”),为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的北京中百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监理”);

l 与系统总集成或工程监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l 系统总集成或工程监理的母公司(母公司指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

l 系统总集成或工程监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

l 与系统总集成或工程监理属于同一母公司的法人。

1.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含电子版)1000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要求邮购方。

1.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17起至2011127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

1.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通用技术大厦一层售标室

1.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127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1127930分前(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通用技术大厦319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9开标地点:通用技术大厦319会议室

1.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16

邮  编:100083

传  真:010-63373644

电子信箱:jiangyongquan@cniitc.genertec.com.cn

人:姜永泉、贾英伟、洪雁

联系电话:010-63348917/8909/8412

开户名(全称):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帐号:110060239018002343611